来自经济半小时:“首先,德国没有把住宅建设看成是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而是作为社会福利的重要一环,任何通过抬高地价、房价来增加地方政府的房租收入或税收收入的观点很难得到认可。”
“其次,德国的地产价格是由独立的评估师来评估出指导价,如果评估错误,30年内评估师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德国还立法严厉打击地产商的抬价行为,如果地产商定出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地产商将被罚巨款,超过合理房价的50%,地产商不仅被罚巨款,而且还可判3年徒刑。“
“此外,对于境外热钱炒房,德国也出台法规,限制最高房价和房租,并对炒房热钱课以重税,成功击退了国际投资巨头的炒房企图。”
往期关于中国房地产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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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地产市场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而消费者自身又缺乏过滤虚假信息的手段和方式,一些有失客观甚至是无中生有的信息往往令其形成有悖于市场真实情况的判断,2010-8-5
打击投资性购房是此轮房地产调控的一个着力点。种种迹象显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措施已初步见效,作为主要调控对象的“部分城市”商品房销售出现了“量跌价滞”的局面,但房价并未在前期暴涨的基础上明显下降,市场进入了深度博弈期,走势尚难预料。这种情况下如能掌握房屋数据及信息,有助于人们理解国家现有宏观调控政策,也能为各地细化和执行国家政策提供有效支持。2010-8-5
END By ZephyrX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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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gdp大部分来自政府的土地收入
土地收入表面上来自于地产商,其实最终还是老百姓勒紧裤带从牙缝里扣出来的,还是几代人一起扣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