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罪行与时代背景

>>背景:曾经三次登上中国内地富豪排行榜首,国美集团的前主席黄光裕,因为涉嫌行贿等罪名,18号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接受一审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罚金和没收个人财产共计8亿元人民币。
>>吕宁思:黄光裕是2008年11月被捕的,到今天宣判时隔整整18个月,在这18个月期间,从南到北突然有一连串的权势人物落马,所有人都知道,这些曾经炙手可热的政治高官都是与黄光裕有关。于是黄光裕现象就被视为在中国创造发达神话的某种模式。
>>吕宁思:有许多中国人都认为,黄光裕这位白手起家的人,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他靠的是贿赂,而不是商业头脑。没错,在和官员进行资源交换共同发达的实践中,曾在北京路边摆摊起家的黄光裕,可能确实是有一套,但是这样的结论对于黄光裕来说,却未必十分公平。
>>吕宁思:公平的说,黄光裕他是时代的产物,黄光裕的喜剧和悲剧也就是时代的喜剧和悲剧。对于黄光裕今天被判决的结果,我们应该将他视之为一个时代的悲剧角色。从法律上看,他个人或许是罪有应得,但是从历史和社会大背景看,另外那些不是以殚精竭虑的个人奋斗,而仅凭国家和民众赋予他们的权利致富的人,他们的罪恶或许更严重。

>>吕宁思:不仅仅在法律上,而且在道德和历史上,那是一种永远不可以刑满释放的罪行。中国民间企业家的地位,从来都是相当之脆弱,失败者固然是无可奈何,成功者们又何尝不时常是胆战心惊呢?
>>吕宁思:当然从黄光裕一案的审理以及所牵涉的大批高官落马,我们也看到虽然艰难,但是中国并没有停止对不良政治与社会环境的改造。每当一桩有影响的贪污、丑闻曝光于公众视野中的时候,许多老百姓都认为案件背后,一定存在着政治势力的博弈。而且这种斗争将随着案情的公布而逐渐的展现。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黄光裕被起诉,则意味着一幕更有意思的戏剧上演。
*以上言论仅代表评论员个人观点*[ad name=”Google Adsense-2″][ad name=”Google Adsens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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