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伪证案判重了? 2009年9月2日

扁家伪证案判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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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主持人刘庆东:陈水扁家人在“国务机要费案”涉及的伪证罪1日一审宣判,由于扁家人皆已认罪,陈水扁妻吴淑珍原本判2年有期徒刑减为1年;扁女陈幸妤、女婿赵建铭、扁子陈致中等3人,由各判1年有期徒刑减为各6个月;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判得最重,1年6个月,检方还可以提起上诉。

陈水扁幕僚、凯达格兰基金会执行长王时思评论法院判决时指出,法院判决不公平,她说“这样的判刑不仅太重,而且不公平,不符合比例原则”。担任过民间司改会执行长的王时思表示,就她的理解,涉及伪证罪属于微罪轻刑,大部分不会判刑,法律不外乎法理情。她说,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与吴淑珍涉及伪罪证,他们都是陈水扁最亲密的直系亲属,为父亲或丈夫做伪证并不是重罪,为何还判6个月、1年这么重的刑责?让人感觉扁案确与其它案件有不同标准,不仅太重,而且不公平。
>>刘庆东:国民党“立委”邱毅也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平。邱毅直指法官明显对扁家是轻判、放水了!

邱毅指出,相对于前101董座陈敏熏被判1年半,教唆伪证的扁妻吴淑珍只被判1年,实在不符比例原则,而陈幸妤等3人被判6个月,如果是在8月31日宣判就要坐牢,今天宣判,正好不用坐牢,可以改课社会劳动,这法官在搞什么东西呢?
其次,就案情来说,邱毅指出,陈幸妤洗头用“国务机要费”,陈致中超速罚单用“国务机要费”,两人的孩子满月花费用“国务机要费”等,显然还有侵占公款的侵占罪,法官为什么不当庭告发?反而对吴淑珍这家人法外施恩?扁家这些人认罪了吗?这3人不过是认了妈妈叫他们做伪证,侵占公款的贪污罪并没有认啊!到底法院对扁家伪证案的判决,是太重还是太轻?
*以上言论仅代表评论员个人观点*
9月1日,波兰举行大型活动,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70周年。来自世界各国的31个代表团、包括20个国家的总理当天在格但斯克参加二战爆发70周年的纪念活动,其中有俄罗斯、德国、立陶宛、芬兰、拉脱维亚、瑞典等国总理,以及美国国家安全顾问、英国外长、以色列部长等率领的各自国家的代表团。
1939年9月1日,纳粹德国向波兰发动了突然进攻,标志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战争持续到1945年8月15日,先后有61个国家和地区,17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据不完全统计,战争中军民共伤亡9000余万人。[ad name=”Google Adsens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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