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地试点"以旧换新" 2009年5月20日

5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以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对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原则上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家电“以旧换新”首先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等地开展试点,产品包括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产品。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The reCAPTCHA verification period has expired. Please reload the page.